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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要求餐饮连锁企业严格保障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12-6-29

          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餐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座谈会。会议要求,餐饮连锁企业要严格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不以任何夸大、虚假手段误导或欺骗消费者.会议指出,餐饮连锁企业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一是做依法经营的示范者。餐饮连锁企业要严格按照餐饮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要求,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和经营过程管理,定期检查各经营门店、中央厨房或配送中心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做科学管理的引领者。餐饮连锁企业应当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注重全程管理、精细管理、科学管理,积极探索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和方式方法,自觉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标准和要求,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做履行社会责任的实践者。餐饮连锁企业应当积极履行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公众负责。
         四是做诚信文化的弘扬者。餐饮连锁企业应进一步增强诚信意识,恪守职业道德,严格自律经营,不以任何夸大、虚假手段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做诚信自律文化的弘扬者。
         会议强调,餐饮连锁企业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积极争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优秀等级;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开展示范企业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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