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热点 >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送餐监管尚处调整过渡期"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送餐监管尚处调整过渡期"

发布时间:2009-10-20

       《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原有餐饮业需要办理的卫生许可证被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只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中包含送餐许可项目,才具备送餐资质。

        目前市内饭店所具有的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不具备送餐资格,也没有送餐业的经营范围,达到送餐企业的卫生规范和卫生要求,才有条件办理送餐许可,增加送餐业务。

  由于新的《食品安全法》取代了原有的《食品卫生法》,出现了执法部门监管环节的交叉和空白领域,目前是调整过渡期间,相关单位正在厘清权责,包括对黑快餐点的执法监督也会进一步明确,实现无缝隙监管。

上一条: 福寿螺解禁 做熟是前提
下一条: 保健行规将对足疗等进行规范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备案号: 京ICP备1302282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