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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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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北京市、海淀区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坍塌事故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2016年11月开始至2017年2月初,海淀区区商务委将在区域商业服务业领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检查时间安排:从11月16日开始至12月初,为企业自查时间;从12月初开始至2017年1月初,为监管抽查阶段;2017年1月初至2月初,为整改严查阶段。请企业对照检查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做好应查准备工作。
注:安全生产相关材料请各企业点击下方链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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