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禁止中央厨房加工配送三类高风险食品
发布时间:2012-6-4
北京市卫生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央厨房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工作的通知》,该通知1月28日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中央厨房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加工配送酸奶喝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
中央厨房是指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餐饮服务单位的单位。北京市卫生局在通知中要求,中央厨房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加工配送三类高风险食品:冷加工制作的即食食品;生食水产品;乳及乳制品(以乳制品为原料加工的冷冻饮品除外)。
北京市卫生局相关人士解释说,冷加工制作的即食食品,是指在中央厨房完成切配、装盘、调制等工序,送到连锁门店后不需要进行任何工序即可直接入口的食品;生食水产品是指送到连锁门店后不需要热加工的水产品,如生吃的刺身、虹鳟鱼等;乳及乳制品(以乳制品为原料加工的冷冻饮品除外),是指在中央厨房使用乳为原料加工的乳及乳制品,如消毒乳、酸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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