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餐饮企业实施垃圾排放登记制
发布时间:2010-8-13
2012年前,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与规范的垃圾收运单位签订餐厨垃圾清运合同,否则将可能受到相应处罚。记者昨天从市市政市容委获悉,各区县将选取100家垃圾日产生量在100公斤以上的大型餐馆、机关或学校,作为餐厨垃圾排放登记试点单位。该登记全面推广后,诸如“地沟油”、“烤鸭油”等产生的源头将被彻底切断。
参与登记的试点单位将在今年9月底前确定。记者在“餐厨垃圾排放登记表”上看到,登记表包括:试点单位基本信息;餐厨垃圾产生量情况;委托收运单位以及最终去向或自行处理情况四个部分。排放登记工作的各个环节都会进行备案,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区县还将组建协查员队伍。
其中,“餐厨垃圾产生排放情况”一项细化为“日平均接待人数”“日均餐厨垃圾排放量”等,“委托收运单位”要登记单位名称、营业执照以及电话、地址。“处理去向”一项也要登记“指定处理地点”或自行处理的处理设备厂家名称和处理能力。“餐厨垃圾排放登记表”可以在市市政市容委网站(www.bjmac.gov.cn)下载,并支持在线登记。今年10月底前,各试点单位将完成登记工作。两年内,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将有望在全市展开。
市政市容委表示,餐厨垃圾排放登记的目的就是要从源头控制餐厨垃圾的无序排放。“2012年前将实现餐厨垃圾排放的规范管理,今后有可能建立相应的机制,与工商部门联动,如果餐饮服务单位没有与具有资质的垃圾收运单位签订清运合同,就有可能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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