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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企业经营规范》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07-8-8

       国家商务部颁布的国内贸易行业标准《餐饮企业经营规范》将于2007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适用于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包括饭庄、酒家、酒楼、餐馆、餐厅(含饭店、宾馆、酒店对外经营的餐厅)、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以及集体用餐配送企业。本标准分别从从业资格、运营场地、设备设施、规章制度、卫生安全等多方面对企业资质及经营管理做出了明确、合理、详细的规定。
      今后,服务费、包间费、最低消费等将在餐馆收费项目中予以明示;经营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的超大酒楼,须在开业前征求当地行业组织的意见;餐馆需减少一次性木筷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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