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3-16
预制菜包括即食/即热预制菜、即烹预制菜和预制净菜三类。预制菜省去了餐饮服务经营者食材粗加工的过程,简化了制作步骤,降低了运营成本,越来越多的餐饮服务经营者选择使用预制菜制作餐食。同时,也有部分餐饮服务经营者自制预制菜进行线下及线上销售。但是,预制菜存储条件多为冷冻存储且保质期较长,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一旦出现食品解冻或破损,易导致有害微生物过量繁殖或交叉污染,带来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为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助推预制菜产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利益,北京市海淀饮服行业协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规范供应链管控。选择的预制菜供货者应具有相关合法资质,鼓励建立固定的供货渠道,与固定供货者签订供货协议。建立供应商评价和退出机制,对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文件、供应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和质量标准等进行评价,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食品、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鼓励供应预制菜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别是采用中央厨房的企业,建立原料采购标准,并按照采购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原料符合企业要求。
二、严格进货查验。餐饮服务经营者采购预制菜,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预制菜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预制菜应要求供货者运输食品的温度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入库前查验预制菜包装是否完整、清洁、无破损,标识与内容物一致,食品标签标识符合相关要求。
三、建立预制菜贮存及使用过程制度规范。严格按照预制菜保存条件和保质期贮存,及时冷冻(藏)贮存采购的冷冻(藏)预制菜食品,减少食品的温度变化。冷冻贮存食品前,宜分割食品,避免使用时反复解冻、冷冻。遵循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及时清理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等的预制菜食品,确保不存放和使用超期预制菜。拆封后的预制菜妥善保存,建议使用小包装预制菜,尽量拆封后一次性使用。冷冻(藏)食品出库后,应及时加工制作。冷冻食品原料不宜反复解冻、冷冻。宜使用冷藏解冻或冷水解冻方法进行解冻,解冻时合理防护,避免出现交叉污染。使用微波解冻方法的,解冻后的食品原料应被立即加工制作。应缩短解冻后的高危易腐预制菜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食品原料的表面温度不宜超过8℃。
四、自制半成品预制菜销售的餐饮服务单位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食品安全。餐饮服务经营者自制半成品预制菜加工过程应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线下及线上销售自制半成品应使用食品级包装材料包装,包装上宜加贴标签,标注餐饮服务经营者自制、加工单位名称、菜点名称、加工时间、提示提醒消费者尽快食用等信息。若标注食品保质期限,宜有相关保质期实验数据支撑,并标注保存条件。配送过程中,即食食品和非即食食品、需低温保存的食品和热食品宜分隔,避免交叉污染,并保证食品温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线上销售及配送要求具体可参考北京市地方标准《网络餐饮服务餐饮安全管理规范》DB11/T 1924-2021执行。
五、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外卖平台公示预制菜的使用信息。除使用初加工的预制净菜外,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展示预制菜食材供货商、使用预制菜加工的菜品名称等信息,可以在菜单菜品信息处标注是否使用预制菜。主要使用预制菜作为食材的堂食餐厅不以表演性的行为让消费者发生认为自己食用的是现制现售食品的混淆。倡导第三方外卖平台在网页上公示菜品名称和使用预制菜的情况。
预制菜改变了传统中餐以现场制作为主的加工方法,拉长了食品的生产供应链条,规模化的生产方式也兼具食品安全收益和风险的双向放大效应。因此,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自律,在原料选用、加工储藏、冷链运输、终端复热以及产品的标准化等方面不断完善和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知悉餐饮环节预制菜使用情况的权利。市场监管部门、检察机关、行业协会和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加强沟通,形成合力,积极促进尚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的预制菜行业健康发展,让博大精深的中华美食文化在新时代、新技术条件下不断发扬光大!
附件:公示内容范例
本店主要食材供货商公示
编号 食材种类 供货商名称
1 粮油 ******
2 调味品 *********
3 肉类 ********
4 奶制品 ********
5 蔬菜水果 ****
6 水产 ****
7 预制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