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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商务行业2010至2011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0-12-20
海淀区各商业服务业经营单位:
按照北京市海淀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和北京市商务委关于印发2010至2011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巩固并深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从2010年11月起至2011年3月底,在全区商务行业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海淀区商务行业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商务委主任甄蕾任组长,助理调研员齐袭任副组长,区商务委综合执法科、办公室、市场秩序科,区商业联合会、饮食服务行业协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及中关村电子产品贸易商会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综合执法科,具体负责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化落实“十一五”消防规划,认真谋划 “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持续开展构筑“防火墙”工程工作,在商务行业大力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有效夯实火灾防控基础,重点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积极开展冬春季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强化落实我区各商业服务业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
三、重点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构筑“防火墙”工程。
贯彻落实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试点推广会精神,按照构筑“防火墙”工程年度任务要求,对商业服务业企业开展达标验收工作。2010年12月15日前必须完成商业行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
(二)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及可燃物清理活动。
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延续至2011年3月,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同步实施。在商务行业持续组织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等为重点,以商业服务业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可燃物清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商业服务业企业要及时向我委上报相关情况。
(三)组织开展元旦、春节安全大检查。
2010年12月下旬至2011年2月中旬,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结合元旦、春节的特点,组织力量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大火灾防控工作力度。二是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常识,加强节日特别是烟花燃放期间的安全检查,对重点部位要严格督促各单位落实最严密的节日火灾防控措施。三是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
(四)组织开展全国“两会”消防安全保卫。
2011年2月上旬至3月中旬,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各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严格落实各项火灾防控工作措施。二是各单位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可能涉足场所反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全国“两会”期间,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值班巡逻,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各项活动的消防安全。
(五)组织开展冬季防火宣传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冬季防火实际,掀起消防宣传活动高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标牌等,广泛开展冬季防火灭火常识等提示性宣传,广泛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加强对一线员工的宣传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2月中旬前)
各单位按照《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商务行业2010至2011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组织开展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2月中旬至2011年3月中旬)
各单位要按照重点工作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和任务,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认真落实冬春季火灾防控措施,确保消防安全,我委将联合相关单位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0年3月下旬)
2011年3月下旬,各单位要组织对本单位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和考评。我委将适时组成专门督察组,对全区商务系统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和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研究、亲自组织,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联动,落实防控措施。商务委要与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及时沟通,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各商业服务业企业要加强与政府部门和街、镇(乡)的联系,主动接受检查,及时反映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商会、协会要加强对会员单位的教育引导,开展行业宣传和自律。
(三)广泛开展宣传,提高防范能力。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动员群众力量,以出黑板报、悬挂标语条幅、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提醒群众安全用火用电,加强火灾防范,掌握自救逃生技能。要充分借助广播、电台、报刊、网络、户外视频等媒体,加大对新《消防法》和消防常识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提高整体消防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四)及时进行总结,加强信息反馈。
各单位要加强专项行动情况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自12月份起,每月20日前要将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区商务委,3月15日前上报整体工作总结。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联系人:谢忠军;联系电话:88498157,传真:88498535,邮箱:hdzhifake@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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