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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快递和送餐人员防控指引 (2.0版)

发布时间:2020-4-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快递和送餐人员是流动性较高的群体,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快递和送餐人员。   
一、快递和送餐企业应严格遵守北京市复工复产的相关规定。
二、快递和送餐企业应做好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建立每日体温监测制度,并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上岗,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停止其提供快递或送餐服务,并安排及时就医。
三、快递和送餐企业应为每个站点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包括:体温计、口罩、消毒液和免洗手消毒剂等。
四、快递和送餐企业对员工开展健康教育,包括口罩、手套的正确佩戴,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等内容。
五、统一安排住宿的企业应尽量降低人员住宿密度,保持居室清洁,勤开窗通风。非统一安排住宿的企业应掌握员工住宿信息,并实施动态管理。
六、企业应实时掌握配送人员轨迹、接触人员等活动信息,通过骑手端APP与其保持实时同步,一旦出现问题,可第一时间调取信息进行回溯排查。
七、餐箱及车辆应保持清洁卫生,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消毒。具体措施参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
八、配送人员可采取将物品放至小区内快递柜、单元楼内存放点或居民家门口等方式,实行无接触配送。
九、配送人员在外出提供服务时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佩戴要求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十、配送人员应注意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掌握正确的洗手方法,勤洗手,洗手时使用洗手液或香皂,使用流动水洗手。没有洗手条件时,可使用免洗手消毒剂。
十一、配送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肘部或纸巾遮住,不要用手接触口、鼻、眼。口鼻分泌物或吐痰时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
十二、配送人员在等候取餐取货时,要避免人员聚集,保持1米以上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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