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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出台七条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商务部门做好扩大消费相关工作
发布时间:2008-11-28
日前,商务部下发关于做好扩大消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流通引导生产、促进消费的作用,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意见明确商务部要重点促进七方面的消费:一是科学规划布局,优化流通网络,促进便利消费;二是引领市场需求,开发特色商品,促进热点消费;三是发展旧货流通,回收再生资源,促进循环消费;四是扩大赊购赊销,改善支付环境,促进信用消费;五是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促进实惠消费;六是保障商品质量,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安全消费;七是抓住旺销时段,强化市场营销,促进节假和会展消费。
意见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当前国际经济环境和国内经济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扩大内需政策的出台当作流通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在当地政府领导支持下,利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健全市场体系,加快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完善流通设施,配合铁路、公路和机场等交通运输建设,推进相配套的仓储、运输、冷链等商业物流设施建设;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配送中心和农家店建设,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配合安居工程建设,完善商业和服务业网点,加快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在大中城市建设家政服务信息平台。同时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办法,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保证拉动内需、扩大消费的相关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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